东江时报讯 从今年12月1日起,市民租房、装修、物业管理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昨日上午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小明做客阳光100惠州电台新闻广播《行风热线面对面》直播室,就“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”这一主题与市民进行交流时透露了上述信息。
去年11月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《关于调整我市公积金提取规定的通知》,决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,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,除了现行的购建住、大修住房、翻建住房、归还贷款本息等外,增加租房、装修、物业费等3种住房消费提取。
根据通知,新增的3种住房消费提取按照最短每年提取一次频次,因此,市民欲提取公积金用于这3种住房消费,最早可以申请提取的时间为今年12月1日。
杨小明称,市民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、装修、物业费,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%,每年提取一次,当年度未提取的,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
记者获悉,本月14日起,深圳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月应缴存的50%提高到65%,其它住房消费提取由30%提高到40%,相比之下,惠州可提取的额度较小。该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称,一方面,两市公积金归集金额差异甚远,深圳公积金年归集金额达到420亿元,而惠州仅60多亿元,而且受此前几年楼市销售旺盛影响,惠州公积金发放贷款、提取等使用率高,资金池远无深圳的充裕,另一方面,深圳的租金较高,而惠州的租金整体不算高,公积金主要满足市民刚需住房需求,经科学核算得出30%和租房最高500元/月的提取比例和额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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